11月4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检察院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13家相关单位召开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系会,共商贯彻落实机制和举措,合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会议还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并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之一的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制定目的及背景、义务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保障机制等方面对《团风县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地实施方案》作了深入解读。
与会单位代表结合单位职责,针对推行从业限制制度过程中,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及从业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范围、核查程序、职责分工等达成共识。一致表示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统筹推进,共同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最大关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事件频发,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工作仍有薄弱之处,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推行源头预防尤为重要、紧迫。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落实情况已纳入全县综治工作检查考评。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联合12家相关部门,对全县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进行逐步摸排查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将一律不予录用,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