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来团开展 《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 立法调研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县开展《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卫东、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唐志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济兵出席会议。

调研组介绍了开展养犬管理条例立法的目的、意义,以及《条例》主要考虑涵盖的内容,就条例在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破解的难题,条规的设定和规范等,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

会上,调研组与人大代表,养狗代表、群众代表、宠物机构等深入交流,听取了关于养犬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对于在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组织研究、充分吸收采纳,推动《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力促《条例》(草案)审议加快推进。

(作者:熊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