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暨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第一次成员单位会议

12月18日,我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暨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第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彭哲主持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朱帆出席会议。

胡凯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和湖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新阶段河湖长制和湖泊管护工作提出新目标和新要求。

胡凯强调

各级河湖长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持系统思维,在争先进位上要有更大决心,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出成绩,见实效。要加强协调联动,河湖长、河长办要始终坚持“三不替代”原则,相关部门要对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科学考核制度,重视日常监管,强化长效管护。要在狠抓落实上有更大力度,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湖,排查重点水域污染源。在全面实施水污染治理基础上,系统推进补水调水。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湖。要坚持创新引领,智慧治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湖泊保护与管理的投入,推动智慧湖泊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治湖。各部门和涉湖乡镇要对每个湖泊进行逐一实地摸排,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间,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彭哲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团风治水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实绩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治理工作,推进“一湖一策”责任分解,提升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要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提升治理效率和管护水平。

会上,县水利和湖泊局解读了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方案,通报了全县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县政府督查室通报了夏石冲水库突出问题,传达了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精神,明确整改责任及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安排部署了全县水质提升及执法监管工作。回龙山镇就河湖长制工作及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交流发言。

(作者:邹桑蓬)